各位老师和同学:
现将2025年冬季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和就业工作安排如下:
1、即日起:需找工作的毕业研究生可来研究生部领取《就业推荐表》,落实工作单位后持录用证明等相关材料来研究生部领取《三方协议》;
2、9月25日前:研究生提交《研究生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表》(一式两份,均为原件),请导师严格审核并签字后报研究生部。论文目录要标明刊物等级(如SCI分区及影响因子、CSCD核心等),已发表的应附论文首页,已接收待发表论文应附有接收函(需打印并请导师签字,研究生在教育系统填报发表论文信息时需上传导师签字后的扫描件!),研究生部进行资格审核并反馈结果,通过审核者方可安排学位论文答辩。
毕业及学位申请必须同步,不得出现先参加毕业答辩后申请学位的情况。
3、即日起-11月30日期间:各位毕业生按照毕业程序,逐步在教育系统进行论文格式审查-论文查重-上传用于盲审评阅的论文-填写盲审评阅修改情况-上传用于答辩的论文-填写答辩修改情况等工作;上述每一环节均需认真完成,相关时间节点要求如下。
待学校开放学位管理系统后(具体时间研究生部会另行通知),请按要求及时填报学位数据,确保从“基本信息”至“学位论文”栏目内所有信息填报完整与准确。学位管理系统关系到学位授予资格,请务必重视、及时完成。
注:“学位管理系统”为生成系统,其中,学生学籍注册信息、导师信息、课程学习信息及培养环节信息,分别由“学籍系统”、“教师系统”、“教务系统”和“培养管理”引入。如相关信息有误,需在对应引入系统进行更正。此系统需导师或答辩秘书协助填报,填报不完整无法申请学位。若登录过程遇到不能登录的情况,请点击“找回用户名和密码”按步骤操作,通过身份证号(15位或18位)便可以查到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。
4、10月8日前:在SEP提交论文进行格式检测,完成后在SEP提交论文进行查重,查重结果通过研究生部审核后,由研究生部安排送审;
按照国科大《学位授予工作细则》有关要求,自2022年10月1日起,申请硕士、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全面实行盲审。
5、10月22日前:完成论文盲审评阅;
6、11月1日前:毕业论文修改定稿;各研究方向答辩秘书将参加答辩学生名单、论文评阅时间、评阅人、答辩时间、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(含秘书)报研究生部备案。
7、11月25日前:完成论文答辩。同一方向可将论文答辩委员会合并组成;有关研究方向学生较少可合并到相关方向统一答辩。
答辩委员会应聘请秘书1名,请答辩委员会秘书做好以下工作:(1)协助研究生部开展盲评送审工作;(2)填写“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”(答辩记录、答辩委员签字、答辩委员会论文评审意见初稿、定稿等);(3)协助导师、毕业生做好国科大教育平台中相关操作;(4)准备答辩表决票;(5)答辩会议会务工作和答辩材料报送研究生部。
注:按照现行学位授予实施细则,答辩人的导师不可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;秘书应至少在本课题组答辩前2天将毕业生论文交给答辩专家组审阅;
2024年学校新增要求:为确保答辩结果维护正确,答辩秘书在“培养管理”系统中维护答辩结果时,须上传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的“答辩委员会决议”页扫描件。
9、11月29日前:
(1)完成答辩的研究生提交《毕业登记表》、《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》(均为一式两份),《论文评阅修改情况表》《论文答辩修改情况表》(均为一式一份)。
注:《毕业登记表》(下载填写后打印签字),《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》在教育平台填写,自动生成;在学位管理系统-论文评阅/论文答辩后的修改情况栏目中,需详细填写根据专家意见,对论文进行了哪些地方修改。
10、11月29日前:答辩委员会秘书将《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》(签字打印版)、《表决票》送研究生部审核存档。
11、12月5日左右: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初审会议。
(12月8日左右国科大“学位管理系统”关闭,系统关闭后,不能再填报任何学位数据)。
12、12月8日前:研究生部将学位材料上报国科大;
13、12月20日前:毕业学生将《三方协议》报所研究生部,自行在教育平台填报就业派遣信息;
14、12月31日前:毕业学生将7本纸质毕业论文(与学位系统上传的最终版本一致)报所研究生部;(每份纸质论文声明页均需要本人与导师签字,不得复印)
15、12月31日前:毕业学生办理离所手续,到各部门负责人处签字,完成《研究生毕业离校移交表》,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(王曼玲老师处)、户口转移(周训军老师处)、团组织关系转移等手续。
16、12月31日:毕业生离所。
17、1月上旬:毕业生完成填报派遣系统及《研究生毕业离校移交表》全部审签手续后,签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。
注: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领取时间以国科大办理时间为准,确切领取时间不能确定。原则上证书要求本人领取。确实需要代领的同学,必须填写领取委托书。
18、1月中下旬:研究生部将毕业学生人事档案通过EMS快递寄送毕业学生就业单位。
请各位老师和同学严格按以上时间和有关内容完成各项工作。以上时间节点如有变化,以临时通知为准。
谢谢大家!
所研究生部
2024年8月27日
附:
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流程: